備存足夠的紀錄

會計理賬

根據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規定,每名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須就其入息及開支備存足夠的紀錄,並保留為期最少7年。如未有遵照有關法例,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0。

我們在過去40多年間,接觸過很多在會計理賬方面疏忽的客戶。這些客戶通常是在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及信件時才開始接觸會計師,並才剛剛發現到妥善保存會計文件及準備會計賬目的重要性及急切性。若果在稅務局的限時內未能提供要求的會計紀錄和文件,將會面臨重大的罰款和刑罰。

企業將會計理賬工作委託給專業的會計師,一方面除了可附合法規要求及會計準則,另一方面亦可節省會計部門的開支和培訓時間。而且,經驗豐富的會計師可以透過會計文件及資訊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提出可行的建議,以助客戶建立良好的財務狀況,提升企業成本管理和盈利能力。我們的會計顧問亦會按企業規模及營運需要,提議採用合適的會計軟件進行理賬,務求讓每位客戶的會計理賬流程有效率和質素。

此外,準確及定期更新的的會計賬目,能提供營運決策所需要的資訊,有助擬定財務計劃,更有效地了解及管理業務情況。由會計師準備的會計賬目,更方便企業與銀行、客戶、供應商、及投資者進行交易和洽商發展機會。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會計理賬的資料

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服務。